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将从1月22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提醒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申请。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得的消息。 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主要针对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市本级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2017年1—12月份。其中,2017年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从就业困难认定的月份开始计算;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总额给予相应补贴。 据悉,为方便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受理部门由之前的市社保局拓展到桥东区和桥西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符合条件人员可就近提出申请,办理受理手续。最终,市人社局将统一集中审核,并对通过审核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