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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6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 、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3年,全市3003个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5.52亿元,当年缴存额首次突破15亿元大关,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3.45%,比上年增长13.26%,市本级、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邢台县、南和县、宁晋县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其他县(市)单位缴存比例为5%—10%,个人缴存比例为5%—6%不等。截止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76.9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亿元。

    二 、 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2013年,共为4120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2.68%。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向全市2.78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1.64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29.69亿元,个贷率达到60.67%。2013年,全市共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3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7.97亿元。

    三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20479.69万元,各项业务支出11089.99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9389.70万元,比上年增长36.52%,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45.70万元。

    四 、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一是按照“控高保低”的原则核定了全市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二是严格执行了二套房差别化信贷政策。

    (二)内控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中心与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签订《业务授权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二是在“管办分离”的基本框架下,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风险防范措施,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有效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以项目准入为切入点,全市的贷款项目准入由中心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批,严格控制贷款整体风险。二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将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管理部层面,变三岗审批为两岗终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各管理部建立贷款逾期催收台账,管理部与委托银行通过短信提醒、电话督促、上门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大了贷款催还力度,有效降低了贷款逾期率,有效控制贷后风险。

    (四)资金运营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认真研究经济发展走势,根据利率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资金运营策略,有效提升了整体资金运营效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县间资金运营平台,形成了市县之间资金良性流动通道,全年调度资金2.44亿元,保证了全市资金供求平衡,有效提升了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五)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心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策规定,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二是在省内率先开通12329全国服务热线,为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解答政策咨询、受理投诉,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平台。三是各管理部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开展了网络服务、预约服务、延展服务和上门服务。

    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发展战略、为实现邢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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