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南和县审计局采取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点进行全方位控制,取得良好成效。 审计资料交接上,规定接收的各种资料都要编制清单和接收资料回执单,加盖审计资料接受管理专用章,交由业务科室进行审核。确需补充的资料,要严格审批,发放补充资料通知,填写补充资料回执单,并实行审计资料的接收、审核和审计职责的分离。
施工签证备案上,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民生工程,以及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凡是涉及项目招投标、额外工程、变更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的,进行现场监督和取证。
现场勘查和延伸调查上,所有项目的现场勘查和延伸调查,都必须由审计组长亲自带队、协审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取证记录做到“一事一证”,现场编制勘查记录和调查取证笔录,经建施双方和有关部门签字认可。
初审结果会审上,所有项目初审结果出来后,审计小组都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所有项目的初审结果核对都要编制会审纪要,经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字认可,并归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