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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科学指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创新开展“法治国土”建设,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一是承接和调整市政府公布的涉及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中待省政府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及时公布4项证照事项清单和65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现有的6个清单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制定了清单管理制度,并在局外网进行公开。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衔接上级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取消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和采矿权转让审批权中的采矿许可证遗失证明。三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政企政事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推进工作》的要求,开展全面的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向编办上报4个问题,现已全部销号。四是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安排,对6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优化并录入河北省政府服务系统中,待审核通过后,建立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系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按照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重大决策须经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做出决策。该制度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了重大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备案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方式、程序、情形等内容,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为建设法治国土提供准确、规范的政策支撑。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开展了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严格遵循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证据完备,程序合法,执法公正透明。在2016年印发的《邢台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基础上,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如何施行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大限度的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裁量权的尺度,减少行政执法的自由空间。建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同时,投资200余万元,建立国土资源监察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具备了熟练操作执法设备的能力。以往核查疑似违法用地需要34天才能确定其违法性质和违法面积,时间跨度长、效率低、工作量大,现在执法人员在现场只需要通过终端设备就能采集地块坐标,现场照片以及文字资料,再通过无线网络回传到监控中心,几秒钟内即可获得地块的地类、面积、审批、供地、规划和现状等详细信息。监察监管系统的建设,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丰富了执法手段,提高了执法水平,强化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促进了我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市局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本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经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部门备案。追究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方式、程序、情形等内容,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截止1130日,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93件,其中市政府转来信息请公开4件,个人提出申请89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对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及时立案、认真调查、公正处理,高质量完成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7年度,市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答复市政府和省厅行政复议9件;配合完成省政府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方面,我局积极应对、有理有据、依法应诉,市局应诉21件,代市政府应诉7件,一审、二审出庭30余次。为使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及时立案、认真调查、公正处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建章立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年初印发《2017年度全市国土资源年度工作会议议定事项任务分解一览表》,明确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列入扎实推进法治国土建设重点工作;3月底印发《邢台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重点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研究。二是集中学法,加强法治培训。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1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9次;邀请中院资深法官进行法治讲座;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视频会形式学习《民法通则》及公益诉讼相关政策精神。三是创新做法,编制《政策前沿》。截止目前共编发9期,主要汇总近期的领导讲话、政策文件以及可借鉴的外地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各科室学习政策提供便利。四是健全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国土资源系统各类培训,坚持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考试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五是坚持学以致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和《邢台市国土资源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

(七)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普及国土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营造依法依规利用国土资源的社会氛围,使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利用行风热线、邢台“民意通”等平台,答复法律咨询,解决疑难问题。今年,通过行风热线受理、转办群众电话投诉83件,全部按时办结,通过电波,树立了我局良好社会形象;通过邢台“民意通”回复网友问题35件,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二、重大决策事项

(一)规范完善国土资源管理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决定。2017年度,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代市政府起草了《邢台市市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关于市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土地供给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及《邢台市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与市规划局联合印发了《邢台市经营性土地楼面地价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试行)》(邢国土资[2017]15号)。

(二)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指标。2017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7864亩,其中单列指标1330亩用于扶贫项目,其余指标放开使用,各县(市、区)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随报随用随批。全市共组卷报批新增建设用地22539亩,确保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三)圆满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526日省政府批准我市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截至930日县级调整完善方案全部获批,其中市级方案报批进度位于全省第二,超预期争取省追加我市建设用地规模3.88万亩,最终落实12.4万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切实加大土地供应力度。2017年度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5宗土地,一是桥东区新华南路以东、兴泰大街以北地块,4807平方米,成交价款478万元;二是桥西区冶金路以西、人防物价大厦以北地块,9659.59平方米,成交价款2880万元;三是钢铁路与泉北西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地块,24513平方米,成交价款9500万元;四是滨江路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42936平方米,成交价款18700万元;五是百泉大道以南、钢铁路以东地块,115618.25平方米,成交价款81668万元。

(五)依法依规查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根据《邢台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备案审核办法》,“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按照此标准,2017年我局依法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涉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为21件,其中涉及个人9件,法人12件。

(六)全力推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一是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要求,1215日前要实现2015年、2016年、20171-5月份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全部“清零”。截至目前,全市未消除违法状态图斑还有236个,面积8624.43亩,涉及耕地6471.17亩,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到位率为65.5%,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整改,力争按规定时限要求实现违法占用耕地全部“清零”目标。二是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和省政府的要求,1031日前2014年例行督察遗留违法占地要全部整改到位,2016年、2017年全域督察限期整改类问题件数和违法占地图斑总面积改到位率均要达到85%以上。其中,2014年例行督察已完成整改155个,面积5748亩,件数整改到位率90.64%,面积整改到位率88.13%2016年全域例行督察限期整改类问题175个,面积6348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69个,面积6161亩,件数整改到位率96.57%、面积整改到位率97.08%2017年例行督察限期整改类问题515个,面积10058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458个,面积8984亩,件数整改到位率88.93%,面积整改到位率89.32%

三、存在问题

虽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策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群众珍惜土地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部分县市的项目用地存在投资强度低水平、土地产出低效益等问题,导致有的地块批而未用、用而未尽、圈大占小,土地低效利用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群众对于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不够,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土地执法压力不断加大。从近几年看,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违法占地形势严峻,执法监察面临的压力很大。同时,国土部门还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对于一些处罚决定如何执行未作出明确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一些移交公、检、法的案件难以执行到位。三是土地涉访涉诉案件持续增加。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征地信息公开、土地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呈现频发高发趋势。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政府应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格局,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报告、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查处等相关制度,杜绝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完善依法用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由被动执法向主动规范转变。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建议抓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做到全市行政事务“一网办理”、行政权力“一览无余”,充分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时发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果,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市县各级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培训,深入宣传依法管地用地、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国土资源国情、市情教育,树立耕地资源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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