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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2017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邢台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紧紧围绕法治邢台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抓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1. 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精心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制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市本级“四个清单”“二个规定”“三个流程”和“一个指南”。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像机等音像设备,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向市编办和市法制办报备4名法制审核人员,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11月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考核中,我局获评市直单位第一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组建20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百名法律人进千家企业”和“法律服务园区行”活动,与市委统战部共同组建全省首个“同心·律师服务团”,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开展“法律服务防风险、精准对接促发展”专项活动,围绕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方面,积极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和当事人对公证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参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公证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真正实现窗口化便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优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9条措施,实际出证时间比法定时限压缩1/3,受到企业和群众的赞誉。
       3. 服务政府依法决策。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全市乡级以上党政机关和部门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520余名律师担任各类企业法律顾问,在有效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企业依法运行等方面不断发挥出更大作用。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市和19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完善了功能设施和服务规范,法律援助、公证、司法考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事项全部进入中心服务,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一年来,累计接待群众60100 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19800 余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升级改造,实现智能化全时段开放服务,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9300余人次。
       5.“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先后制发了《邢台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和《邢台市司法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针对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问题台帐,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做好全省专项清理督查迎检准备工作,梳理全局放管服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对照55条评估督查内容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评估报告》和《特色经验报告》。
      6.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切实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全面提升市戒毒所软硬件系统,完善了定时通话、巡逻通报、重点防控等多项监管机制,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市戒毒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安全管理‘六无’戒毒所”称号。同时,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狠抓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市社区矫正监管手机定位覆盖率和成功率均在全省前列,全市4000余名社矫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严格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实行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制度,认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保障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即发文机关对自身制订的文件负责清理;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由牵头部门进行清理,征求联合发文单位意见后,共同提出清理建议;做到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公开。
       8.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常用法律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社区矫正联席会议等制度,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审前调查、教育管理执法,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审查机制、执法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公证案件质量评查,成立公证重点工作检查督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严管公证执业行为,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房产类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进行评查。
       9.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积极指导市律协按要求组建了投诉中心,严格处理投诉案件,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10.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公证机构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全市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省司法厅给予通报表彰,并致函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提前完成公证体制改革表示感谢,王会勇书记和董晓宇市长分别予以批示表扬。
       11.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切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改革督导整改,巩固督察成果。截至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的20个法律援助中心,均已由编制部门批复设立,机构编制性质均为全额事业拨款。全市13个县(市、区)17个整改事项均已整改完毕,我市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在机构编制、经费预算、科目单列、人员配备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在省尚未出具关于代理申诉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的前提下,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代理申诉制度,开展试点,效果明显。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2.贯彻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3.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重要文件制定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意见的工作机制。
       14.重大决策过程由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把关。在今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我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障了改革工作依法进行。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强化执法人员学法考评。开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人民调解法》、《公证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学习培训,全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法7次、法治讲座2次、举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抽查监管法制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人员资格准入和动态管理制度,依托“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对依法行政人员进行年检考试,不通过者,不予注册。
      16.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定位抽查月通报,每逢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及时在全系统下发通知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班子成员带队的7个督导组,着重对社区矫正档案、执法管理,省厅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自去年来,对县(市、区)司法局专项督导3次,手机定位抽查通报22次,十九大安保期间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17.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管理,细化民警值班备勤工作任务48项,制作民警一日工作流程图,挂于民警工作区域,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上岗,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强化任务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日常检查12次,现场抽查3次,突击检查4次,对民警值班履职、警容风纪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敦促广大民警严格履职,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各业务处室的培训指导工作,努力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成为我局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相关制度,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上半年再次梳理了法律法规赋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双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按照全覆盖的要求,依法将执法事项100%纳入了清单,确保了全覆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按照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的要求,合理规划随机抽查的时间、范围,指导各业务处室按照“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及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19.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加强科技手段、科技设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时限,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成效。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认真对待舆论监督、网络监督,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制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公开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媒体记者等20余人参加执法公开“开放日”活动,推进执法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推广以任县为代表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台建设,以内丘为代表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以桥东区为代表的民调员进驻法院做好“诉调衔接”等经验做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655个,其中涉及13个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1个,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系统与法院系统的“诉非衔接”工作平台实现全面对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人民调解作用发挥更加精准有力。一年来,共组织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6154件,调解成功1604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防止“民转刑”纠纷29件,化解群体性上访隐患65件。清河县油坊村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李中秋等6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委员。
        21.切实做好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律师参与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加强律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和执业权利救济机制,严格落实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及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会商等制度。组织全市200余名律师参与各级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和公检法部门及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值班接访,组建10余名优秀律师参加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服务律师团,协助处置特殊群体上访等事项。截止目前,已协助化解20余起疑难案件。
       22.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办案流程,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力度。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讲课,进行经验交流,通过以案说法方式,提高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与应诉的工作能力。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3.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印发全市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以案释法”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积极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入。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平乡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省法宣办命名为“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点”。深入推进公益普法,协调新闻舆论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推进公益普法宣传。大力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市(县、区)司法局、法宣办全部开通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微博)和公众号,桥东区司法局“清风普法”等一批“官微”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新媒体普法前列。
        24.认真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
      25.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广军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研员石富荣分管负责,局法规处具体组织、协调与落实;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重要事项,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6.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自觉接受监督。于1月15日前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包含了市司法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制度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并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照《纲要》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法治机关建设还比较薄弱,经费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局由于部门职能原因,重心工作在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执法权限较为薄弱。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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